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蠟筆粉筆標示 7成5不合格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學生已開學,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抽驗20件蠟或粉筆發現,7成5占比的樣品標示不合格,影響使用上知的權利,已由標檢局要業者限期改正。

學生已開學,文具促銷活動熱絡;但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抽驗20件蠟或粉筆樣品發現,高達15件、占7成5的樣品標示違反「文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

包含14件樣品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或電話;以及有3件標示字體小於0.15公分×0.15公分,已由標檢局要業者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可依「商品標示法」罰款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至於重金屬檢測,全數符合國家標準。

此外,上述規範雖未強制規定標註警語或注意事項,但消基會建議這類攸關安全資訊的字體,應參照「特殊性文具商品」的標示規定,要大於0.3公分×0.3公分,以免幼童放入嘴內等事故發生。1010222
(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01年2月22日)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8%A0%9F%E7%AD%86%E7%B2%89%E7%AD%86%E6%A8%99%E7%A4%BA-7%E6%88%905%E4%B8%8D%E5%90%88%E6%A0%BC-071003951.html
 – 2012年2月22日 下午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