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嬰幼兒聽力

國民健康局  婦幼及生育保健組 
                        
聽覺是人類與外界環境溝通的重要管道,對於知識的攝取,身心的發展都極為重要。語言的學習與聽力發展密不可分,三歲以前是兒童聽覺發展的重要階段,語言發展則是四到五歲,有些小朋友語言發展遲緩實際上是因為聽力障礙所致,尤其兩歲以前是學習能力最強、一生最重要的時期,如果錯過這一段時間的學習,將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嬰幼兒聽力評估
嬰幼兒聽力發展 嬰幼兒聽力檢查 聽力障礙原因 聽力障礙的確定診斷 聽力障礙的評估 聽力檢查結果判讀
1.嬰幼兒聽力發展 TOP 幼兒聽力障礙的發生率 在嬰幼兒的認知與語言發展中,聽覺佔著極重要的角色,而篩檢嬰幼兒聽力是早期發現聽力障礙的最佳方法。約有2/1000的學齡前兒罹患輕度或中度聽障。

此外,小孩子的感冒,很容易併發中耳炎(接近70%-90%的學齡前兒童均罹患過中耳炎),並且可能因此引起波動性輕度的聽障。所以,幼兒聽障若能夠得到早期診斷以及適當的治療、復健,便有可能改善他的語言學習以及和別人溝通的能力,和父母及家人的互動關係會獲得改善。入學後接受教育的狀況也會比較正常,將來進入社會才有可能成為一個健康、獨立的人。

幼兒的聽力發展
出生至二個月:巨大聲音(如:拍手或關門聲)會令他有些反應(如:眨眼睛)或驚嚇到他。 對環境中的各種聲音會感到興趣或厭惡(如:吸塵器的聲音)。

二個月至六個月: 聽到你的聲音,即使他看不到你,也會有不同的反應或表情。 對一些環境中的聲音表現出興趣(如:父母進門聲、狗叫聲、放洗澡水聲、收音機聲、電視聲等)。

七個月至十二個月: 開始去注意聲音的來源。 開始YY學語,如:ma.ba.da.,喜歡對你說話。 可以了解自己名字的意義,及〞不要〞和〞bye-bye〞的意思。

一歲至二歲: 可以了解簡單的單字。 可以了解父母的指示(如:去桌子上拿奶嘴)。 可以說些簡單言語(如:哥哥、吃一口、洗澡、不要)。

造成聽力障礙的高危險因子 父母親雙方是否有聽障之家族史? 母親懷孕期的前三個月內,有沒有感染過像德國痲疹、感冒或其他病毒性的疾病? 出生時體重是否小於1500克 出生後是否有過黃疸病史? 出生時是否有缺氧現象? 是否有過細菌性腦膜炎的病史? 檢查頭頸部是否有過先天異常?(如小耳症、外耳狹窄及顏面骨狹小。) 眼珠為藍色,額頭有白色頭髮者。 以上這幾類嬰兒較易罹患先天聽障,應該接受聽力篩檢 以上這幾類嬰兒較易罹患先天聽障,應該接受聽力篩檢。

2.嬰幼兒聽力檢查 TOP
一、主觀性聽力檢查主要有二: 1. 視覺強化聽力檢查(Visual Reinforcement Audiometry 2. 遊戲聽力檢查(Play Audiometry;ConditioningAudiometry

二、客觀性聽力檢查主要有三(不必幼兒合作,只要不亂動或令其睡覺即可) 1. 聽阻聽力檢查(Impedance Audiometry ,檢查中耳功能,含鼓室圖及鐙骨肌反射檢查)。 2. 耳聲傳射檢查(Otoacoustic Emissions,檢查內耳功能)。 3. 聽性腦幹反應(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檢查聽性腦幹中樞)。

3.聽力障礙及原因 TOP
一、噪音及外傷性聽障 1. 噪音(其中以噪音的防護最為重要) 工業噪音應多以適當立法管制,民眾自己則應該避免曝露於噪音環境(如工廠)中過久。 娛樂性噪音(如KTV、Disco、Pub、保齡球館等)亦可導致聽障,民眾自己必須小心預防。 社區中的噪音(如飛機、商業播放等)也是造成聽障的原因。由於每個人的體質有差異性,對噪音的耐受度不同,所以,當懷疑有因為噪音而導致的耳朵不適時(如耳鳴、耳痛、聽力障礙等),都需馬上求醫,以策安全。 另外,兒童玩具也會產生有害的噪音,父母應該注意。 2. 物理性外傷 家庭暴力的摑耳光、較嚴重的撞擊、車禍造成的頭部外傷等,都會傷害到耳朵的聽力。
二、藥物毒性造成的聽障 治療性藥物如某些抗生素(如Aminoglycosides)或抗癌藥物,易於造成耳毒性,故不可未經醫師診治,自行購藥給幼兒服用。由於每個人體質上的差異性,有些人只要輕微的劑量,就會產生副作用,故發現有上述藥物導致耳鳴、聽障、眩暈等症狀時,要趕快找醫生診治。
三、遺傳性聽障 先天性聽障多有遺傳的因素,其中又有大部份為自體隱性遺傳(父或母家族中有聽障的家族史,但公親及母親都是正常的,屬於隱性遺傳)。這種聽障的孩童,雙親都是正常居多,預防之道,首重避免近親之間的結婚。接受婚前健康檢查及遺傳學醫師的諮詢,都可以得到一些預防的效果。
四、 感染性聽障 母親在懷孕期間(尤其是前三個月)感染德國麻疹、腮腺炎、麻疹及細菌性腦膜炎等,均可導致胎兒先天性聽障。故母親在婚前或準備懷孕時,應該先行接受上述傳染性疾病的疫苗接種,避免萬一被傳染,就後悔莫及了。待嬰兒出生後,也應注意疫苗的注射,來加以全面性的防範。
說話時漏掉一些音或不標準,如〞雞〞念成〞一〞,〞鞋子〞說成〞椰子〞等。 上課不專心,常答非所問。 與同年齡兒童相比,語言能力明顯落後。
喜歡自己一個人玩或發呆。 · 只能作一些較簡單的指令,如〞起立〞會做,但〞你去幫老師拿掃把來〞就似懂非懂。
遇有突發之強大噪音時,他不會被嚇倒,或反應較慢。 已經滿三歲,還不會說完整的句子,如〞媽媽〞我要吃糖果〞說成〞媽媽,糖糖〞。
常常要求你再說一遍。 · 有時聽得懂,有時似乎聽不懂或不清楚。
背後叫他,較小的聲音(或較遠的距離),不能引起他的注意。

4.聽力障礙的確定診斷 TOP
診斷聽力學(小兒) 經新生兒聽力篩檢轉介的嬰兒應在滿三個月大之前接受追蹤性的聽力診斷評估,以確認是否有聽力損失,當證實確有聽損時,則進一步評估其病因和聽損程度。在嬰兒六個月大之前發現聽損並適時介入復健治療會比六個月大後才發現聽損的嬰兒有較佳的語言發展。(Yoshinago-Itano et al1988) 何時應實行診斷性聽力評估 當嬰兒出生後1~3個星期仍未通過再次的追蹤性聽力篩檢時,則應在嬰兒滿1~3個月大這段期間執行診斷性聽力評估。 嬰兒和孩童診斷聽力學組成要素小兒聽力師意指為嬰幼兒人口服務之聽力師,其受過專業訓練並具備聽力學專業知識與技能,可執行完整的聽力檢查流程,其中包括生理評估和適合嬰兒行為發展的評估技巧。個案病史資料一份完整的小孩和家族病史資料應包含是否有先天性聽損家族病史、醫療狀況、及各項可能造成聽損的危險因子。聽性腦幹反應(ABR) 應包含:短暫音(click)、爆發純音(tone burst)


嬰幼兒聽力篩檢
聽力篩檢為什麼重要 誰是高危險群 聽力篩檢介紹 聽力篩檢與流程 聽力診斷要點 聽力與語言發展里程 家長的支持 臺灣新生兒聽力篩檢方法和流程
1.聽力篩檢為什麼重要 新生兒聽力篩檢之重要性 新生兒先天性雙側重度感音性聽障之發生率約為1/1000,如果加上中、輕度或單側性聽障,則發生率高達3/1000,這樣的數字就醫學觀點看來顯示先天性聽障應屬常見疾病,比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發生機率1/3000-1/4000)還多。不過和其他很多先天性疾病一樣,沒有借助現代科技,先天性聽障的早期診斷是很不容易的。根據統計重度聽障診斷出來的年紀平均為一歲半,中、輕度聽障則為3歲半至4歲,都已錯過語言學習之關鍵時期。因為嬰幼兒聽語發展之黃金時段是在3歲以前,剛出生的嬰兒,其週邊的耳蝸雖已發育完整,但大腦聽覺中樞是在出生後,不斷受環境的聲音刺激,才得以發育完成。換言之,3歲以後人腦的可塑性逐漸變差,大腦中原先被設計用於聽力、語言的細胞逐漸轉變成其他用途,故此時要再讓它恢復原有的聽語功能,就相當困難。而這3年當中,又以前6個月之聽力對聽語之正常發展最重要1。一般說來,聽障兒若能在6個月以前給予診斷與治療,其將來在語言和身心方面都可以達到正常程度的發展﹔反之,若遲至6個月後才被診斷出來,將會造成語言和社交技巧上的明顯遲緩﹔若3歲以後才開始矯正,將造成永久性中樞聽覺發展異常1。 人類幼兒期(0~3歲)的聽覺經驗會影響認知的發展、語言技巧的學習和抽象觀念的瞭解,此期亦是各項學習、發展的關鍵期。但根據國外有關聽障兒的統計資料,聽障兒常在2-3歲時才開始被父母懷疑,以致許多聽障幼兒錯過了學習、發展的重要時期。因此努力將聽障兒發現的年齡提早至1歲以內,以便及早進行必要的矯治及復健,開發經濟有效的聽力篩檢方法實有其必要性。 國外從1950年代便開始發展大規模的聽力篩檢,那時使用行為觀察聽檢法(BOAbehavioral observation audiometry),但所得結果並不令人滿意。至1970年代後聽性腦幹反應(ABR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成功地應用在嬰幼兒聽力評估上,使檢查的方法和效果大為改進。但因其價格昂貴且檢查頗為費時,不適合進行全面性的聽力篩檢,遂逐漸以"聽障高危險群"新生兒為篩檢對象。這種方法只需檢查10﹪的新生兒,即可篩檢出一半左右的新生兒,被認為是具可行性,且符合經濟效益的篩檢方法。 許多證據顯示,早期診斷出聽力障礙早作處理,對於聽障兒童往後能否正確的發音、語言及教育的發展是必要的。因為聽力在出生後的初期6個月,對於以後正常說話及口語之言語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若能在3-4個月大前就鑑別出有聽障,對問題的處理較理想,但事實上不易做到,即使是歐美對聽障兒童的福利極為重視的國家,目前的計劃也只能期望在21世紀以前能做到對聽障兒鑑別診斷的年齡,能提早到平均不超過12個月大。 目前根據美國1999小兒科醫學會Policy statement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的建議,希望可將聽障的辨認提早至出生後3個月內以及復健治療年齡提早至出生後6個月以內。 早期聽語復健對雙側性聽障尤其重要2.3,在歐美先進國家,大多數醫院已將新生兒聽力篩檢列入常規檢查。 1993年美國國家衛生院建議所有新生兒應在出生後3個月內接受聽力篩檢,最好是在出院前完成,針對未通過初步篩檢者,必須做進一步的聽性腦幹反應檢查4-6﹔緊接著,新生兒聽力協會在1994年建議所有聽障兒應在出生後3個月內被診斷出來,而且需在6個月大之前接受聽能復健4。綜上所述,足見新生兒之聽力篩檢是有其必要性的,尤其是對所謂聽障高危險群之新生兒,聽力篩檢是一定要作的。    最後要提醒父母新生兒時期聽力篩檢正常,並不表示孩子從此聽力絕對正常,因為有很多聽障是漸進性的,也有許多後天因素會使原本正常的小孩變為聽障,如中耳炎、腦膜炎,所以還是要注意孩子在發展過程中對聲音的反應、對語言的瞭解,語言的發展以及是否有任何不尋常的舉止,如左邊來的聲音反而轉向右邊去找,聽電話一定只用一邊耳朵聽等,如果有的話,必須即早請教專家。 參考文獻 1. Prieve BA, Stevens F: The New York State 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 demonstration project: introduction and overview. Ear Hear 2000;21:85-91. 6. Norton SJ, Gorga MP, Widen JE, et al: Identification of neonatal heari 2. Dort JC, Tobolski C, Brown D: Screening strategies for neonatal hearing loss: which test is best? J Otolaryngol 2000;29:206-10. 3. Owen M, Webb M, Evans K: Community based universal neonatal hearing screening by health visitors using otoacoustic emissions. Arch Dis Child Fetal Neonatal Ed 2001;84:157-62. 4. Vohr BR, Widen JE, Cone-Wesson B, et al: Identification of neonatal hearing impairment: characteristics of infants in the 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and well-baby nursery. Ear Hear 2000;21:373-82. 5. Norton SJ, Gorga MP, Widen JE, et al: Identification of neonatal hearing impairment: a multicenter investigation. Ear Hear 2000;21:348-56. 6. ng impairment: summary and recommendations. Ear Hear 2000;21:529-35. 2.誰是高危險群 聽障高危險群包括哪些? 家族史有先天性或遺傳性感音性聽障 有子宮內感染之病史,如先天性梅毒 高膽紅素,超過或達到換血臨界值 出生體重小於1500公克之早產兒 曾得過細菌性腦膜炎或腦炎 ˙顱、顏面畸形 週產兒時期或新生兒時期有嚴重缺氧病史,如持續性胎兒肺高壓循環、生產窒息 使用潛在性耳毒性藥物超過5 插氣管內管超過10 高危險群嬰兒(危險因素) 這些聽障高危險群新生兒約佔先天性雙側重度感音性聽障個案之一半,換言之另外的一半從病史或家族史中是無從得知任何危險因子的﹔又如有些嬰兒在子宮內即得到巨細胞病毒感染,出生後臨床上無任何症狀,此種個案仍有百分之十的機會發生漸進性聽障,所以對一個看來很正常,而又沒有什麼聽障高危險因子的新生兒作聽力篩檢是有其意義的。


預防噪音傷害孩童的聽力
文/陳小娟所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溝通障礙教育研究所(國民健康局專家群)

正常的聽覺功能對孩童的學習非常重要,但是生活中有很多因素會減損其效能,例如噪音、中耳炎、葯物、疾病、外傷等,其中噪音對聽覺系統的傷害經常被忽視。   
會傷害聽覺的噪音主要有兩種型態,一種是瞬間巨大的音響,片刻就足以傷害聽覺系統。另一種是音量雖大,但是還不到刺耳難受的程度,藉著日積月累的方式傷害聽覺系統,這一類噪音是聽覺系統的最大傷手,因為它以緩慢不易察覺的方式進行著。   
高雄師範大學溝通障礙教育研究所這三年來做了一系列有關噪音型聽覺損傷的研究,其中也包括訪談噪音型聽覺損傷的成人與孩童,訪談後,發現他們多數都不是自己察覺到聽覺功能變差,而是別人質疑他們的聽力是否正常,他們才開始注意到自己的聽力可能有問題。但是長期以來適應的結果,他們並沒有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當然也不在意若不做聽力保健,聽力會繼續被破壞。國外有學者用一個例子來比喻這種現象,把青蛙放進裝了冷水的鍋子,架在火爐上煮,青蛙會因為沒有察覺,隨著水溫的增加,漸漸煮熟、煮死。但是如果把青蛙丟進一個架在火爐上而且裝了熱水的鍋子,青蛙會立刻跳出來,不至於被煮死;可見沒有察覺危險因子的存在是最大的致命傷。噪音鯨吞蠶食我們的聽覺系統,用的也是這種不易被察覺的方式,保健聽力的原則很簡單,主要就是提高對噪音的警覺性以及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很多噪音型聽覺損傷的人都是到有一天聽覺損傷已相當嚴重了,或是發現別人在很吵雜的地方還可以交談,自己卻聽不清楚別人在說些什麼,或是前面提到的,別人懷疑他們有聽力損失,那時才開始注意到自己的聽力可能有問題。為什麼噪音明明已經傷害了聽覺系統,而當事人卻無所察覺,偏偏要到周圍音響差的時候才被察覺?這個問題與語音訊息的的冗贅性質以及這些冗贅的線索是否能被運用有關。 語音含有複雜的頻率,在我們聽取別人說話時,有多種線索提示我們這個訊息的意義。噪音在內耳最先且破壞最大的是在中頻率與高頻率,尤其是3kHz4kHz6kHz,而我們聽人家說話,只要能聽到語音複雜頻率裡的2kHz3kHz以下的頻率,就可以聽得相當不錯,除了一些頻率比較高的子音(ㄙㄑㄒ等),而這些子音可以用前後文意、預測語詞的能力、文法或是對主題的了解去填補漏失的部分,因此,某幾個頻率聽得不好,對聽覺功能還不至於有太顯著的影響,訊息的內在線索彌補了缺失,因此,只要中低頻率的聽力接近正常,即使高頻率已受到噪音的傷害,表現在外的仍是完好的聽覺功能。但是當外在的音響環境很差,例如好幾個人同時說話或是背景有噪音,即使當事人具備語言知識(也就是有訊息的內在線索),訊息的接收也會受到影響(訊息的外在線索不利),這也是為什麼噪音型聽覺損傷者在噪音情境中的表現會比安靜情境差的原因。孩童的語言知識並不完備,提取語言內在線索的能力較差,因此,噪音對孩童的影響比成人有過之而無不及。生活中不可能隨處都是安靜的情境,我們經常需要在人聲沸騰的場所去聽別人說話或是要聽取透過廣播系統放出來的訊息(在火車站、大賣場或是機場等),孩童在幼稚園與學校中,也經常處在音響不佳的情境中學習,聽覺功能受損,在如此的環境裡當然會表現得較差。
噪音型聽覺損傷在初期是以很輕微的方式開始進展,但是即使是輕微的聽力損失也可能嚴重衝擊孩童,造成學業、行為與社會問題,很幸運的是噪音所引起的聽力損失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設法預防噪音型聽覺損傷,孩童的學習干擾因素、行為與社會問題都可能會減少很多。   
瞭解了噪音會損傷聽覺系統以及何以大家不易察覺聽覺已受損,接下來就是要學習如何做好聽力保健。前面提到,瞬間過大的聲音會傷害聽力,因此,要避免涉足一些會出現這一類聲音的場所,如果是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去,那麼就要戴上耳塞或是噪音防護耳罩來保護聽覺系統。至於也會傷害聽覺系統,但是音量不是那麼大的聲音,要如何去做好聽力保護?首先是要具備幾個正確觀念,觀念正確,才會積極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
觀念一:   工作職場、娛樂場所與娛樂習慣都隱藏著會傷害聽覺系統的噪音,例如:在機場工作、在機械場房工作、去迪斯可舞廳、去唱卡拉OK、或是經常用很大的音量聽隨身聽等,可見並不是職場才有噪音,生活處處都有噪音;因此能夠鑑定出周圍的噪音源究竟何在是很重要的。
觀念二:   在噪音中曝露時間過久,即使噪音音量不大,也會傷害聽力。一個簡易判斷是否背景噪音已超過安全劑量的準則是,當周圍的聲音大到你與別人說話必須大聲吼的程度,這就表示背景音量已經太大了;要盡量減少待在此種環境的時間。
觀念三:   噪音對聽覺系統的損害程度除了與曝露在噪音裡的時間長短有關,也與噪音音量大小有關,而且在噪音中的曝露量是會累加的。因此,如果一天當中,已有相當多的時間曝露在噪音中,其它時間要設法避開噪音。


各國嬰幼兒聽力醫學報告
美國 加拿大 英國 澳洲 日本 法國 芬蘭 中國大陸 台灣 其他國家 1.美國 TOP 兒童聽力喪失的盛行率與發生率在美國大約有二千八百萬人口有某些程度的聽力降低,其中80﹪有永久性的聽力喪失。(NIDCD,1989 ● l 美國有超過一百萬名兒童為聽力喪失。(U.S. Public Health Service,1990. Health People 2000.Washington,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 18歲以下(含)的兒童有5﹪有聽力喪失。(U.S. Dep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1991.Healthy People 2000:National health promotion and disease prevention objectives, DHHS Publication No.91-50121.Washington, DC: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Superintendent of Documents.) ● 在美國,每22名新生兒中就有一名有聽力問題。在美國,每100名新生兒中就有一名具有重度或極重度聽力喪失問題。(NIDCD,1989在美國,每100名兒童中就有83名是所謂教育上有意義聽力喪失。(U.S. Public Health Service,1990. Health People 2000.Washington,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 在美國,每100名學齡兒童中,便有7名是雙側,16~19名是單側的聽力喪失,兩者均嚴重影響他們的學習。(Berg, F.H. 1985. The minimally hearing impaired child. Ear and Hearing,6,43-47.)(Lundeen, C 1991. Prevalence of hearing impairment among children, Language, Speech, and Hearing Services in Schools,22,269-271在學齡兒童中,每1000名約有9名兒童有重度到極重度的聽力喪失問題。(Schein, J., and Pelk, M. 1974. The Peaf Popu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Silver spring, MD: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 Deaf1000名學齡兒童中有10名具有永久性的神經幸聽力喪失。(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1993. Guidelines for audiology services in the schools.Asha,35Suppl.10,pp.34-32在聽力有困難的兒童中,約有30﹪還伴隨著其他的障礙。(Wolff, A.B.,Harkins, J.E,1986. Multi-handicapped Students. In A.N.Schildroth and M.A. Karchmer eds,Deaf children in America pp.55-82.San Diego, CA: College Hill Press. 2.加拿大 TOP 全面性之新生兒和嬰兒聽力篩檢之現況聲明1999年,加拿大口語病理學家及聽力學家協會(CASLPA)以及加拿大聽力學學會(CAA)指出新生兒的聽力篩檢是一重要的健康指標。上述兩個學會也正向政府部門遊說建立聽力篩檢計畫。目前,這樣的網路已經形成:由加拿大各省和各區的聽力學代表,制定一些策略來確保,所有新生兒和兒童的永久聽力喪失可以被早期認定和處理。 加拿大新生兒和嬰兒之聽力篩檢1997年,加拿大的349千名新生兒中估計約有2000名有某些程度的聽力喪失需被治療或追?。在加拿大,對於兒童聽力喪失的早期認定、診斷和處理並沒有系統性的規範。最近的一項評估研究指出在加拿大約只有10%醫院有進行聽篩計劃。另一項渥大拿資料顯示,有經篩檢者的診斷確立約在六個月大,而未篩檢的聽損兒約在二歲半才被診斷。 問題分析NIHConsensus statement(1993),美國逾半數的州立法通過,歐洲的Consensus statement(1999),英國政府的high-level advisory group(1998)以及美國兒科醫學會(1999)Task Force對新生兒聽力的許多共識聲明與立法,都可代表此一議題已成為世界性趨勢。此時已可運用良好可信並且快速有效的新生兒聽篩工具,效益評估亦顯然有利此一計劃的全面推展。由於其價格只需每位加幣35元,因此每位被發現聽篩者的真正投資消耗只有14,400加幣,較諸PKU每例高達60,750加幣為低。因為20~30%聽損嬰兒會在幼兒期造成聽力喪失,因此新生兒聽篩必需配合以嬰幼期監測系統(NIH,1993)才能有效了解漸進性、晚發以及後天性的聽損。 目前加拿大對新生兒聽篩的政策聲明CAACASLPA提出的全面聽篩建議案已獲政府支持,並且建立一個系統以負責篩檢有聽損30~40dB以上的新生兒。在此系統之外,並且形成早期診、教育訓練以及監測幼兒期聽損的體制及策略,以確保兒童聽力的建全管理,並且加強對於醫療與教育提供者之聽篩認知及早期診斷加上訓練之重要性教導。 3.英國 TOP 英國兒童期永久性聽損的盛行率及其對新生兒聽力全面篩檢的意含:根據問卷量表之研究。 Fortnum HM, Summerfield AQ, Marshall DH, Davis AC. Bamford JM. ● 目的:評估已確診的英國兒童期聽損發生以及相關資料在不同年齡與不同程度聽損之表現分析。設計:以郵寄問卷量表作回顧性全面確認性評量兒童醫療與教育相關單位。參與者:在1980~1995出生者,而1998仍居住英國且具有嚴重聽損者(定義為較好耳聽能>40dB)。測量項目:計算每年出生群聽損盛行率(個案數/1000活產)。結果:從17160位確認兒童中,聽損盛行率由三歲時的0.91(95%信賴區間0.85-0.98)增加到9-16歲兒童的1.65(信賴區間1.62-1.68)。經矯正後各自增為1.07(1.03-1.02)以及2.05(2.02-2.08)。與之前研究相較,盛行率是隨年齡而遞增的。結論:聽損盛行率由出生後遞增至九歲。相較於全面性新生兒聽力篩檢之聽損發生率為1/1000,其中50~90%之多到9歲時被診斷為永久性聽損。兒童耳科服務機構應有能力做早期診斷以及確認這些案例。(BMJ 2001; 323 (7312):536-40) 耳聾兒童及青年人的數目一般 1. 每年有840位出生時耳聾的寶寶,表示大約千分之一新生兒出生時診斷為重度/極重度聽損。(來源:A Critical Review of the Role of Neonatal Screening in the Detection of Hearing Impairment,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Institute of Hearing Research Nottingham 1997. Davis A, Bamford J, Ramkalawan T, Forshaw M, Wright S.) 2. 估計約有870萬耳聾及有聽損人口在英國。地區統計 1. 估計英國各地區的中度及重度以上耳聾及聽損發生率如下: 全英國-34,800;北愛爾蘭-1,100 (來源:(Prevalence of Permanent Childhood Hearing Impairment in the UK, Heather M Fortnum, A. Quentin Summerfield et al., BMJ Sep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