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小孩吵架,最應該要教育的幾乎都是大人…

小孩吵架,最應該要教育的幾乎都是大人…

【以下文章轉至網路】
「小外甥在學校闖禍了!」接到爸爸的電話。
「什麼事啊?!」我問。
「聽說把小朋友打到流鼻血啦!」
爸爸有些緊張,他要我立即前往學校了解情況並處理。
我一直很疼小外甥,他個性很憨厚,為何會出手打人呢?我實在搞不懂!
於是立即放下手邊工作,逕往學校去……

進導師辦公室時,映入眼簾的是:我的大姊一直彎腰卑恭的向對方家長道歉…但是對方家長似乎完全不領情,脾氣火得像什麼似的…對方家長還一直說要找警察來,一定要把小外甥關起來…!!!

看看站在一旁的小外甥,他的臉色鐵青,一肚子火氣,我知道他從小的脾氣就是拗,但是從來不和人惡搞的!他今天動手打人,我相信一定有他的原因…

我一進去導師室,什麼話都懶得說,直接抱起了小外甥,說:『不要怕!舅舅來了!你什麼話都可以說!』
這時小外甥終於忍不住哭了起來…

『打人就不對了!說什麼說!還有臉哭?!』對方家長劈頭就這樣堵我!

我火氣也來了,決定嚇對方一下,開口就操台語開罵:『幹!你是三小!沒看見恁倍在教厝裡的小孩講實話喔?!』 『你不滿的話,去傳人過來!』『恁倍最看不起不懂事理就說:打人就不對ㄟ人!』

對方先是愣住了!頓時聲音變得一片寧靜…(看來,社會上多數還真的欺負善良的人…!)

打破沉寂,直接問老師發生事情的原委!
沒想到老師也說不出所以然(這時候我的火氣真的來了),於是我讓小外甥告訴大家為何他要打人! 同時我要求被打的小朋友一起站在老師面前,要他們當面對質!

『美術課,我在做我的勞作啊!』
『他很沒禮貌,過來借我的東西都不說一下!』
『但是我不想要借他啊!』
『他每次向人家借東西都不還,也不會珍惜…!』
『今天他拿了我的萬能糊就跑!我就衝過去要拿回來!』
『但是他都不還我,我也搶不回來!』
『他突然把我的萬能糊往窗外丟,別的同學幫我撿起來!』
『他還用很難聽的話一直罵我…』
『我叫他不要再亂罵,他就對我比中指,還向我吐口水…』指著自己的鞋子。
『所以我生氣就一拳打過去…』
『他…流鼻血了…』
小外甥低著頭,很後悔的表情。

…………………

當小外甥敘述過程的同時,我一直盯著這個小朋友和家長,並不斷確認對方的反應,其實我完全相信小外甥不會亂說…
我回頭問挨打的小朋友:『那時候老師呢?!』

「上廁所…」他小聲的說。
『他講的有沒有不對的呢…?!』我接「我有跟他借啊!」他反駁。
『借個萬能糊也沒什麼啊…!』對方家長從旁幫腔。
『但是他有答應要借你嗎?!』我不讓他閃躲,他回答不上來…。
『小氣!借我們不就好了嗎…?!』對方家長這時理直氣壯的說。

我狠狠的瞪了對方家長一眼,這下真的是秀才遇到兵了…

知道不來些突然的手腕可能沒完沒了,立即轉頭告訴老師:「既然家長這麼喜歡請警察來,還是請你撥電話請東門派出所的員警先生來一趟好了!」這句話一出來,全部的人都愣住了!(包括對方家長)

接著我緩緩的說:『今天我們的小孩的確打人,犯了錯,實在傷害了同學!』
『我們願意就法律層面完全負責,包括醫療賠償!』
『但沒經過別人的同意,私下拿就是偷,公開強取就是搶!』
『畢竟起因是對方強奪我們的物品,我們絕對不會放過!』
『搶奪他人財物屬於公訴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一經提告就無法撤銷!』
『未來提告的話,那個部分請他們自己負責!我就此先聲明!』
知道自己語氣說得很緩,但是絕對有很強的殺傷力!

老師當然不願意打這通電話,立即出來緩頰…

但是我態度非常堅持,我說:『既然你們讓我出來處理,對方家長也只認為是我們家的小孩很小氣,似乎所有的錯都是我們造成的!我們何必再多有爭執呢?!』
『讓這件事直接交給司法公正單位處理,對大家不是另一種學習嗎?!』
頓時對方家長突然像洩了氣的皮球,不能再多說什麼…!
趁著氣勢正強,我直接補了一句:『還是不要麻煩警察先生來這兒好了,我們一起前往警察局,好嗎?!』
我直接走向對方家長面前,正式的邀約…

半餉,對方家長看著我說:『有這麼嚴重嗎?!』
情勢演變讓我覺得對我方有利,但必須忍著些,我皺著眉頭說:『我不知道!』
『因為是你們的態度讓我覺得很嚴重啊!!!』
『要找警察來,是你們先提出來的!』
『一定要關我們家的小孩,也是你們堅持的!』
『換作是你,不嚴重嗎…?!』
『只是我覺得來龍去脈既然我們都清楚了,我也認為必須採取行動啊!』
『我不袒護自己的小孩,他有錯,就該承擔受罰!』
『但起因是你們的小孩搶奪,我也必須讓我的小孩知道我行事公正!』
『是非對錯我們何必再浪費彼此的時間,私下在這兒討論個沒完沒了呢?!』
『讓法官和執法單位來教育我們的小孩,難道不好嗎?!』

…………………空氣又凝結了起來…………

對方的媽媽突然問我:『你要告我們什麼?』
『搶劫或搶奪吧?!我再問一下律師會好一些!』我故意說嚴重些。
我看見他們已經在計算如果我這樣一告的話,他們會很麻煩…
頓時決定來個火上加油的手腕,把胸前的錄音機(當時只有小型錄音機)拿出來,對他們說:『從我進這個門,我們所有對話我都錄下音,需要時可提供法官參考!』
我知道這個動作是很具有挑戰性的,通常的人一旦面對麥克風或者錄音、錄影時,都會收斂許多…

我看他們立即壓低聲音討論起來,然後對我很防備…
趁著對方陷入抉擇與討論之際,我看著小外甥說:『你覺得你自己有錯嗎?!』
他點點頭。

『你覺得你應該怎麼辦呢?!』我問他。
『道歉……!!!』他小聲的說。
『但是不是做錯事情,靠著道歉都可以解決啊!你知道嗎?!』我補充。
大姊在一旁著急,但是我請她把事情交給我,不要再表示任何意見…

『你們討論結果如何呢?!我們可以一起去警察局了嗎?!』
我再次邀約對方家長 『有其他方式解決嗎?!』這時對方爸爸口氣委婉許多。
『你說呢?!我想聽聽你的意見!!!』我回答。
『你們的小孩向我們道歉!這件事就算了!』
他似乎認為這是解決的方式,而且說得有些勉強…。
在一旁的老師似乎認為這很合理,還猛然點頭…

結果,我直接拒絕,說:『不!!!』

這個拒絕一出現,大家又都愣住了…
『為什麼?!』對方家長認為我很無禮拒絕他們的善意。
我清了清喉嚨,說:『該道歉的不應該只有我們家的小孩!』
『起因是誰呢?!你認為你們的小孩沒有錯嗎?!』
『請不要告訴我:被打和流血的人已經夠可憐了,所以可以免責!』
『那麼你認為該如何?!』對方家長問。
我知道他是壓抑著火氣,也知道他有些小來頭…
『你們的小孩也必須道歉!』我認真的說。
我看見他鐵綠著臉的表情實在很好玩,於是補充一句:『還要正式寫和解書,請老師當第三公證人!』
此話一出,相信大家都會認為我不通情理,其實這是為了避免未來產生麻煩。

事情的結局就是如我的要求:

一、這2個小孩彼此道歉,互相寫一份道歉卡給對方。
二、雙方家長簽立和解書,老師當公證人。
三、此間醫療費用憑收據由我方支付。(其實也不需要看醫生,所以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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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回到大姐家時,我問她:『為什麼妳要道歉…?!』
她說:『對方家長很兇,對方小孩也流鼻血…!』
後來我們聊很多,我略作整理如下:(僅供大家參考)

一、『闖禍』有時是一種無價的學習!
1.不要讓小孩子因此退縮了!
2.即使在外頭打架,先問清楚原因!(不要急著揍小孩,這也是一種教育!)
3.有時候我還會告訴自己的小孩:『打得好!』『我也一樣會忍不住去K他!』
4.但是事後等小孩心平氣和之後再引導:如果重來一次,有其他方式嗎?!
5.不論如何,當家長的心情必須很平緩!

二、即使小孩真的犯錯了,家長不必急著去道歉:
1.又不是家長犯錯,所以請家長不必『強出頭』吧!
2.要道歉的是小孩子,所以小孩必須在過程中了解『錯在哪』!
3.如果家長一直搶著道歉,就等於幫小孩子到處在「擦屁股」!會養成小孩倚賴!
4.『不積極作為』其實就是一種『作為』,但是家長必須耐住火候!
5.引導小孩子從單一事件,了解到「如果再有近似的情況,該怎麼辦!?」
6.讓小孩子自己知進退,這才是教育!(壓抑不是唯一或者最棒的管教方式)

三、家長必須多為自己打氣與加油:
1.全家人的『健康』必須排在第一位!
2.『成績』必須排在『品格』的後面!(太多家長排錯了!)
3.多找機會和小朋友聊天!(543的亂哈啦也很好!)
4.不要讓自己當『一輩子』的家長!當小孩25歲之後,該當朋友比較好!
5.不要把小孩子的問題『放大』!但要將他們的好『放大』!
6.常常給自己加油一番!
7.『家』是最好的一個一個倚靠!向著家人要能夠敞開!
8.好朋友之間也常常一起互相鼓舞!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spring-day/article?mid=3331&prev=3401&next=2887&l=f&f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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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為何要別人的玩具?

台北市公設民營忠孝托兒所所長 洪玉滿
嬰幼兒對於「物權」觀念還未建立前,常會因為喜歡別人的玩具,順手帶回家或爭執的狀況時常可見;此時,父母應適時的教導孩子,愛惜別人的玩具,以及學習與同伴相處、分享玩具等美德;若未及時糾正,日後易養成孩子侵略性、霸道等偏差行為。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們互搶玩具的戲碼一再重複上演,煩躁無奈的父母除了怒斥、責罵外,總是束手無撤,不明就理為何孩子有自己的玩具,仍然要去搶別人的玩具。如何教導孩子玩玩具、尊重同伴,進而彼此分享所擁有,是為人父母必修課題。
孩子為什麼不喜歡自己的玩具?
我們常在托兒所觀察到學齡前階段的幼兒,常常不喜歡自己的玩具,而要別人的玩具,這一點令很多父母百思不解的,以下即針對在幼教經驗的觀察中,分析其原因如下:
1.喜新厭舊︰
幼兒對於玩具多半是喜新厭舊,價值觀念和大人不完全相同,只要是新奇的、沒見過的或是沒玩過的,對他來說都是好玩的。
2.玩具不是自己所喜歡的︰
也許玩具很美麗、價值很昂貴,但不一定是孩子需要的。既然是孩子要玩的,大人應當尊重他的選擇,在購買玩具時,也讓孩子參與意見,對孩子來說,這也是一種學習。
3.家中的玩具太多︰
家中玩具太多,引不起孩子的興趣,該怎麼辦呢?可以把一部分玩具暫時收藏起來,過些時候再拿出來玩,以增加玩具的新鮮感。
4.受電視廣告與流行的影響:
孩子最崇拜英雄,尤其是電視卡通影片中的主角。就孩子而言,擁有流行玩具在群體中較容易獲得認同。
5.不知道玩具的多功能玩法:
父母買了新玩具給孩子,未先引導孩子玩法與陪伴孩子一起玩,使孩子對新玩具的接觸,只有外表新奇漂亮、單一玩法,待新鮮感過後,即拋棄一旁;若看到別人在玩相同性質玩具或展現出更多功能的玩法,即被吸引,此時對自己的玩具即不感興趣,而會想要別人的玩具。
影響日後行為習慣
兩歲半前的嬰幼兒,幾乎只以自己的需要來看世界,因此玩具為此年齡孩子的安全感依附,最常見的是孩子出門或在家時,手上會抱著自己心愛的玩具或布偶;而兩歲半以後,遊戲的層次開始發展,玩玩具的行為也開始擴充到注意他人,從觀察他人玩玩具,到常帶玩具去幼兒園跟其他小朋友交換玩具,若對方不借,則想辦法玩到或與他人起爭執,對自己的玩具則不會珍惜,總覺得別人的玩具較好玩,而吵著父母也要買跟其他小朋友的一樣,造成父母不少困擾,此行為的年齡發展界線,甚至到上小學時都還可能出現,因此如何在學齡前正視此問題,探究原因是非常重要的。
學習與同伴分享玩具
當孩子不願意分享玩具時,父母想改變或強迫孩子能做分享之前,一方面要尊重孩子對所有物的感覺。通常父母會覺得有權決定孩子的一切,但是父母應該考慮孩子的立場,這個玩具是孩子的,他有權利決定要不要借給別人玩,而別人也有權利要不要借他玩。
適當的堅持是很重要的,當您下決心要改善孩子的玩具行為時,父母雙方的配合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堅持度無法持久或父母雙方意見、做法不同,也會影響輔導的成效。
如果孩子喜歡別人的玩具,那麼,向對方借也無妨,父母還可以藉這個機會,教導孩子對同伴應有的禮貌與尊重,知道愛惜別人的玩具和守信用的美德等。或者可以和別的孩子交換玩具,藉此看看別的孩子如何玩自己的玩具,也可以達到互相觀摩學習,同時,孩子也有更多的玩具可以玩。再者,平日不妨多邀請孩子的玩伴來家中,幾個孩子在一起,腦力激盪後玩法就會翻新,對玩具就不容易厭膩,而且能使孩子學習與同伴相處和分享玩具。
(取材自BabyLife育兒生活雜誌)
資料來源http://www.enfamama.com.tw/stage4/mamabox/s4baby02_9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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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解 決 衝 突
陳秀芬老師演講

劉宗慧整理
衝 突 實 例
人物:小皮(四歲)、小皮的媽媽;小華(四歲)、小華的奶奶,兩家互不相識
時間:週日午餐時間
場地:麥當勞遊戲間內
經過: 1. 在遊戲間內,有許多小朋友一起追逐玩耍,混亂間小皮打了小華的背部,造成小華大哭起來。
              2. 接著小華跑去找奶奶,奶奶問他怎麼了?他說被人打了,好痛。奶奶一邊幫他揉揉背部,一邊說不痛、不痛。
              3. 奶奶又問他是誰打的?小華指著斜對面的小皮,奶奶嘆了一口氣,又幫他揉揉背部,說不痛、不痛,只見小華還是照樣哭得很大聲。
              4. 這時忽然聽到小皮的媽媽口氣很兇地問小皮:「是不是你打人的?」一邊問還一邊打小皮的屁股,小皮哭了。
              5. 沒多久小皮的媽媽帶著小皮走了,只剩下小華在低聲啜泣。 
這是一個真實的例子,在我們身邊的人中間,彷彿也常常看到類似的經歷。我們看到兩個孩子吵架,甚至打起來了,其中被打的人很委屈地哭了,可是奶奶卻說:「不痛、不痛!」讓他一直哭個不停;而打人者的家長,只是打孩子出氣,然後又很沒面子似的拖著孩子離開現場,讓我們這些旁觀者留下一個疑團,到底事情解決了沒有?
 問 題 的 歸 屬(Problem Ownership)
談到解決衝突這個主題,必須要先釐清問題屬誰?誰需要出面來解決問題?
         我們知道,通常打人的孩子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他搶到玩具很得意,哪裡會覺得有問題。他沒有問題意識,所以他並未擁有問題;擁有問題的人顯然是被打者,因為他哭了、受了委屈,感到心理不平衡,所以他覺得有問題,他必須出面解決這問題。這不像我們一般所想的那麼簡單,以為打人的小孩有問題,他應該出面解決。
由上面這個衝突的例子,我們來看可能會有三種反應,因此就有不同的問題歸屬:
1.         小皮和小華都覺得無所謂,他們在一起打打鬧鬧地很平常,那就無問題歸屬可言。
2.         被打的小華覺得有問題,他哭得很傷心,那他要學習出面解決他的問題。
3.         第三者─可能是其他的小孩或大人─覺得有問題,想要伸張正義、主持公道。例如,小華的奶奶看到孫子被欺負了,很不忍心,出面處理;或是小皮的媽媽看到兒子打人,老毛病又犯了,出面主持公道。 
有時候我們看到孩子們玩笑開得太過火,如拿掉別人的椅子,害別人跌倒;或罵不好聽的話,如「大便、屁股」等,我們也會制止孩子這種行為,因為我們覺得有問題,這就是第三者的問題歸屬。小女一年級時,學校放學後,有兩位小學生久等不到父母來接,在地下道入口處玩耍推擠,沒想到發生意外,其中有一位被推下樓梯,當場死亡。如果在場有其他家長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及時勸阻,也許可以避免這種不幸。所以第三者遇到問題時,的確有義務要介入,以免事態擴大。只是第三者介入要有智慧,不可以用濫罵或打架的方式,以免轉變成另外兩個人的衝突。 
解 決 衝 突 的 方 式
 分清楚問題的歸屬之後,我們就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如何正確地解決衝突。
一、行 動
         面對問題,自己解決。
         坐著哭或跑去告狀。
        在行動方面,我們鼓勵孩子自己面對問題,自己解決,也就是教導孩子去應付各式各樣的狀況,遠比我們幫他處理好。因為我們無法永遠陪在孩子身邊,做他的仲裁者,他遲早要學習面對問題,自己解決。
         同時,我們不鼓勵孩子告狀、或坐著哭等人來幫忙。愛告狀的孩子通常人際關係較差,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較不受歡迎,這種情況在成人的社會也一樣。除非孩子已經在行動上有所處理了,情況依舊無法改善,此時請求大人幫忙,大人就必須介入。畢竟不是所有事情孩子都可以處理,有時連大人出面可能都無法解決。
         所以,原則上是由大人先教導孩子解決衝突的方式,若孩子自行處理無效,大人再出面了解狀況。我家有個小故事,可以補充說明:小女五歲時,全家一起到她的乾爹、乾媽家玩,他們家充滿了高級的古董及家具,什麼都不能碰,實在讓他們姊弟很無聊,沒多久,兩個人就打起架來了,姊姊被弟弟打,哭著跟在場的乾媽告狀,乾媽說:「你去跟媽媽講。」結果女兒真的跑來跟我說弟弟打她。我揉一揉她被打的部位,安慰她一下,然後跟她說:「媽媽沒有打你,是弟弟打你,你應該要去跟弟弟說才對!」她想了一想,也對,就又跑去跟弟弟理論去了。因為女兒已經學過如何處理衝突,所以她跟弟弟說:「我不是給人家打的,你這樣打我,我很痛耶!」只是這樣陳述,也不用弟弟道歉,她就覺得好過多了。 
二、表達感覺
         你打到我的手,我好痛喔!
         以牙還牙,打回去。   
知道被打的人應該面對問題,自己解決後,首先要義正嚴詞的告訴打人者,你打到我的哪一個地方,我產生什麼後果。譬如說:「你剛剛打到了我的手臂,我好痛喔!手臂都紅起來了。」或者是:「你用腳踢到了我的背部,我很痛耶!」單純的表達自己受到了什麼傷害,有何感覺,簡單明瞭,三歲的孩子都能說出來。切忌使用報復的手段,讓打人者嚐嚐被打的滋味,兩人打來打去,沒完沒了。 
三、表達思想
         我不是給人打的。
         你是個壞小孩,亂打人。   
表達完了感覺,如果覺得還不夠,可以再加上表達思想,嚴肅的跟打人者說:「我不是給人打的。」或是:「手是用來工作的,不是用來打人的。」以及「腳是用來走路的,不是用來踢人的。」這樣的表達思想方式,屬於真理的表達,沒有指控的意味,適用於任何人。反之,如果用罵人的方式,說:「你是壞小孩,亂打人!」這樣的表達方式會增加對立和衝突,應該避免。我們大人也要小心,不要亂罵人,以免發生孩子打架,大人也吵架的狀況。 
接下來,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來說明父母應該如何教導孩子,解決衝突。小女三歲時,我被邀請去幼稚園的班上觀察她的上課狀況,我站在門外,隔著單面鏡看她在教室裡的情形,那時剛好是團體時間,大家圍坐在地上一圈,聽老師說故事,沒想到我的女兒被旁邊的大男生推擠了好幾下,當場委屈地掉下眼淚來,老師沒看到這種狀況,所以沒有任何處理,我身在門外,實在非常心疼。中午放學回家後,我問她早上發生的事,她說旁邊的男生Ben(化名)推她,所以她才哭了。我告訴女兒,Ben推妳,妳應該趕快跟他說:「我不是給人家推的。」沒想到,女兒拒絕這樣說。我勸了她好久,她都不肯說。我仔細想想,女兒不說的原因可能是:害怕對方、害羞、或不熟悉英語的表達。因此,我決定跟她來個角色扮演的遊戲,我扮演小女Mimi,她扮演BenBen推了Mimi一下,Mimi義正嚴詞的跟Ben說:「I am not for pushing.」然後Ben很不好意思的說:「I am sorry.」表演完了,女兒仍然興致勃勃地要求再來一次,就這樣,我們玩了好多次,她也聽到我說了好多次I am not for pushing.後來我要求角色交換,女兒演她自己,我演Ben,結果女兒可以很自在地把這句話說出來,以後在學校碰到同樣狀況,她就知道如何處理了。
幾天以後,我和幼稚園老師進行親師座談會,老師解釋這個男孩Ben的自制力很差,常常欺負人,因此要不要把他的位置換掉?我想了一想,說不必了,因為躲避不是辦法,讓女兒在這個幼稚園的小環境,就學習如何面對問題,將來她進入社會,才有適應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結果,女兒果真適應得很好,Ben再也不會隨便欺負她了。
最後,如果你的衝突對象不是經常會碰到的人,「保持距離」也是一種避免衝突的辦法,讓孩子在環境上盡量避開可能發生的衝突。例如在公園或遊樂場裡,避開說髒話或暴力傾向的孩子,以免自己的孩子模仿或被欺負,同時適當的機會教育,教導孩子不宜的行為有哪些?哪些人不受歡迎?孩子自然會有自己的判斷。
小皮和小華的衝突解決之道
         從這個衝突實例中,我們看到問題的歸屬有三個:第一個是小華,他被打得很痛,傷心的哭了,所以他可以義正嚴詞的對小皮說:「你打到我的背部,我很痛。我不是給人家打的。」第二個是小華的奶奶,她看到小華被打了,應該要安慰小華說:「好痛喔!是不是?奶奶幫你揉一揉。」然後再鼓勵小華自己去跟小皮談一談,若小華不敢去,就陪著小華去跟小皮說;第三個是小皮的媽媽,她意識到自己孩子打人了,應該要讓小皮去跟小華道歉,並且強調:「如果你再打人,除了道歉之外,我們必須馬上回家,因為你沒辦法跟小朋友好好玩。」 
三 種 衝 突 處 理 狀 況
狀況一、自己的孩子打人
大人應先了解前因後果,讓孩子有申訴的機會,或許別人使用言語暴力刺激他,或者他有什麼委屈,要讓他先講出來,安慰處理過後,才帶他向對方道歉。如果孩子不願意說對不起,表示他還有不服氣的地方,試著講道理說服他,如果他還是堅持不肯道歉,就必須使出父母的法寶拿走他的權利,使他有所損失,讓他自己衡量要道歉還是要權利。例如,孩子很喜歡在麥當勞玩,但他在那裡打人,又不肯道歉,我們就可以說:「如果你不去說對不起,我們就必須離開這裡了,因為你沒辦法好好跟小朋友玩。」或者更嚴重一點的說:「我們從此以後不再來麥當勞了。」看準孩子重視的是什麼,跟孩子鬥智,當孩子知道你是認真的,而且衡量過損失之後,比較會傾向道歉。
有些孩子的自制力及吸收經驗能力較差,會在行為上一犯再犯,例如一、二歲的孩子咬人,告訴過他不可以,他也知道不可以,但是如果別人拿走了他的玩具,他無法表達時,仍然會用咬人的方式。所以孩子一方面需要學習自制能力;一方面需要學習怎麼解決問題。這些都需要時間,不是一、二次教導就學會的。我們要不斷孩子教導什麼是對的,還要他付出一點代價。久而久之,他漸漸會改變。
如果孩子固執犯錯,老是在打人後,無所謂的說一句:「對不起。」沒有一點誠意,這時我們必須教導孩子如何說對不起。請孩子眼睛看著對方,語氣溫柔的說:「對不起,請你原諒我!」如果你覺得這樣還不夠,再加上警告:以後再犯這個錯誤的話,將會有何後果(拿走他的一些權利),然後確實執行。
最後我們可以強調:「你是好孩子,不做這樣的事。」肯定孩子良善的本質,但是打人是不對的行為,勸勉他不做這樣的事。
狀況二、自己的孩子被打
第一時間要處理的是給孩子同理心,讓他知道大人了解他的感受。如果孩子被打,哭著找奶奶說:「好痛、好痛。」奶奶卻回答說:「不痛、不痛。」孩子會感到不被了解,只有哭得更大聲。嬰兒時期的哭聲,代表他發出訊號說他哪裡不舒服;孩童時期的哭聲,則是需要人了解他的問題,需要得到安慰,所以我們必須站在孩子的立場,先去了解他的感受,說:「你被別人打了,很痛也很生氣,是不是呢?讓我來幫你揉一揉。」察看傷處,減輕傷痛感之後,再帶領孩子面對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
請注意,當被打者向打人者表達自身的感覺及思想的時候,不必要求對方道歉,只需表達自己即可。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家庭、教育方式都不同,我們沒辦法要求別人有同樣的回應。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打人,我們應該勸導他去跟別人道歉。或許有的孩子會覺得這樣不公平,為什麼我打人要跟他道歉,他打人就不必跟我道歉?其實,簡單的跟孩子說明,他不道歉是他的事,這是不對的行為。這個社會上有人搶劫、殺人、說謊,我們不必因為別人做錯事,也要跟著做。
尊重別人的親權
我年輕尚未有孩子之前,曾經犯過一個錯誤,要求別人的小孩道歉,結果卻造成大人之間的爭吵。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多年前,我與親戚一起用餐,一個五歲的小男孩打翻麵碗,湯汁留出來,弄濕了他爸爸的整條褲管和我的衣角,我擦好了衣服,就對孩子說:「你弄髒了爸爸的褲子,要跟爸爸說對不起。」小男生不說話,頭低低的,我正想進一步勸說,卻聽到他媽媽說話了:「你不要勉強他,他又不是故意的。」我覺得他媽媽的說法不對,做錯事就要道歉,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後來我跟他媽媽就吵起來了,我們各有各的道理,相持不下。事後,我回想爭執的經過,雖然我站在「理」上,卻少了「情」。每個人的家庭都有不同的管教方式,我顯然侵犯了別人的親權,也許他媽媽了解孩子害羞,需要私下處理,不在公共場合給他難堪,所以我不應該越界去管別人的孩子,尤其是他父母在場的時候。
學習饒恕的功課
當孩子受到欺負,心裡十分委屈時,縱使別人立刻道歉,卻仍會有不肯接受道歉的情況發生,這時就是學習饒恕的最佳時機。首先要安慰孩子,給他同理心,讓他知道我們了解他的感受;其次讓他直接和打人者溝通,表達「我不是給人家打的」以及「你打我,我很痛耶!」等等,說出內心積存的委屈,然後再慢慢消化內心的怒氣。
真實例子:教會一位姊妹帶著不到四歲的強強(化名),到會友家參加小孩子的聚會。他們跟著許多人一起進門,強強看見小浪(化名)拿起主人家的火車正要玩,強強就說:「等一下,你應該問阿姨可不可以玩?」小浪不服氣,忽然間打了強強一個耳光,大家在旁看了都很意外。小浪的媽媽把他帶走,私下教導一番,再回來向強強道歉,但是強強說:「我不要原諒你。」強強不僅耳光痛,還有心裡的委屈和羞辱,無法立即原諒對方。回家後,強強的媽媽對他說:「當我們不能原諒別人時,心裡會很不快樂,以後也不想跟對方玩或說話。上帝希望我們每個人都和睦相處,如果你不肯原諒別人,只有撒但最高興!」強強聽進去媽媽說的話,打電話跟小浪和好。沒想到,下週日在教會主日學教室遇到小浪時,強強忽然又想起打耳光的羞辱,不肯進教室。媽媽為孩子禱告,並再一次解釋饒恕的意義,孩子終於放下心結,走進了教室,而且也願意跟小浪一起玩了。之後,強強的媽媽告訴我們,強強常常帶玩具去跟小浪玩,心中再無芥蒂,兩人也成為好朋友。這不是一件極美好的事嗎?!
狀況三、別人的孩子打架
         如果是在公共場所,看到兩個孩子打架,我們可以介入說:「不要打架。」如果是在幼稚園裡,或是小朋友的聚會裡,雙方的家長都不在,我們可以請兩個孩子坐下來,給他們機會分別講出真實狀況。大人在旁傾聽,偶爾轉述事實(例如:「某某說你剛剛先打他的,是不是呢?」不作仲裁,不加任何判斷,只作協調。因為我們大人往往只看到事情的一部分,沒看到全部,若因此加以仲裁,會產生委屈與冤枉。若讓孩子們自己說,兩個人都心知肚明誰在說真話,誰在說謊話。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談清楚,引導理虧的孩子道歉,若雙方都有錯,兩個人都必須就自己不對的地方向對方道歉,重歸於好。 
孩子們的衝突狀況很多,我們不見得遇到任何事情都能處理,但是把握住原則,就事論事,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見招拆招就對了!其實當父母沒有那麼難的,不是嗎?

資料來源http://homepage18.seed.net.tw/web@1/kid_education/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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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寶寶不再愛吵架!

採訪諮詢/台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 何雲鳳
採訪撰文/卓文惠
「媽媽,哥哥打我!」「小乖,你怎麼可以打小寶!」類似這類的問題,層出不窮,讓做家長的大人平日頭疼不已,為什麼明明是一件小事,小朋友們卻爭的臉紅脖子粗呢? 了解原因,才能給予協助
小朋友愛跟其他同伴或家人起爭執,台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何雲鳳老師表示,小朋友意與他人起爭執,可以納為幾個原因:
一、保護自我領域免受侵犯:
「這個東西是我的,你怎麼可以拿。」小朋友清楚的知道這個東西是「屬於我的」,當有人侵犯他的主權,哭泣、打人、耍賴等的動作通通出爐,這個時候,爭奪的對手、旁人的勸阻,都無法阻止他發洩負面的情緒。
二、沒有學習應有的「分享」:
「教導正確的知識很重要,」何理事長表示,很多時候,較小的幼兒不只是主權上的宣示,有時只是他們不願意將自己的東西給別人使用,如果從小照顧者有教導所謂「分享」的意義,在紛爭上自然能夠減少。
三、習慣成自然:
「媽媽,哥哥搶我的玩具啦!」剛聽完弟弟說完,「啪」的一聲,你就看到弟弟伸手打了哥哥,瞬間,兩兄弟就打了起來。部分小朋友當一發生爭執,轉個身,打人、推擠等不當行為通通出籠。
「身教大於言教」家長應該要檢討,小朋友容易做出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因為受大人日常的行為的影響,有時候自己跟人打招呼時,以為沒啥大礙的輕拍對方的動作,可是卻讓小朋友誤以為這樣是正確的方式,認為打人是沒什麼大礙的,何理事長特別提醒家長要留意。另外,不良的習慣也應該要被修正,一些日常不合宜的行為,家長要馬上給予立即的教導,小朋友現在輕輕打你一下,出了家門就有可能去打其他小朋友了。
四、無理取鬧:
很多時候因為被大人忽略,或是想要引起照顧者的注意,小朋友藉由與他人爭吵、打架,來吸引旁人的目光,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馬上處理小朋友的狀況,先安撫他的情緒為要。
處理前,先學習正確的心態
一、爭執是必然的過程:
看待小朋友的爭吵,不妨把它當學習團體生活的第一步。重要的是,當這種爭吵的行為發生時,一旁的照顧者可以適時給予正確的指導,經由明確的教導,日後進入托兒所、幼稚園,自然而然避免不適當行為的發生。
二、安全為首要注意:
在處理小朋友彼此間的哭鬧、爭執時,大人都應該要先注意是否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因為有時候小朋友無傷大雅的小爭執,可以有益於他未來的團體生活,但是家長一定要留意他的「安全」,如四周有沒有危險物品,小朋友有沒有可能會受傷等。
三、正確的判斷:
何理事長表示,這是在處理紛爭的過程中,協調者對小朋友個性的了解、對事件正確的判斷等相當重要的。3歲以下的小朋友,很多無法清楚的解釋整個事件的過程,若是一味的相信眼睛所看到的,或不分青紅皂白先處罰再說,很容易對小朋友的心理造成陰影。若是家長平日都有仔細觀察小朋友的個性,徹底了解他做事的方式,一旦當紛爭發生時,經過了解原因,就可以知道小朋友是否故意犯錯。
解決紛爭的方式
一、及時的處理為要。
二、顧及幼兒的自尊。
三、與他站在同一個立場上。
四、做到彼此公平。

(取材自媽咪寶貝雜誌)
資料來源http://www.enfamama.com.tw/stage4/mamabox/s4baby02_8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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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交好朋友問題上父母該做的8事!

1、語言鼓勵。
父母應明確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喜歡你結交合適的朋友”,使孩子認識到交友、擇友的意義,樂於接受、悅納別人。

2、行動鼓勵。
孩子的同學、朋友來家時,父母應熱情歡迎,並讓孩子自已作主招待朋友(吃飯、住宿這樣的事則必須得到家長的同意)。

3、父母幫助。
對於不善交友的孩子,父母要給予幫助,如讓孩子去參加夏令營,提供建立友誼的機會等。

4、鼓勵孩子參加集體活動。
這需要家長們互相加強聯繫,多搞些家庭間的集體活動。應把集體活動設計得生動有趣,對孩子有吸引力,讓孩子在自然放鬆的環境中參加進來。

5、從培養興趣開始。
興趣是友誼的基礎,而擅長某種活動會增強孩子的自信心,並提供認識別人的機會。因為友誼是建立在共同的愛好基礎上的,父母可幫助孩子找到施展才能的機會,讓他上興趣班,如足球隊、音樂班、繪畫班等,可讓孩子自已去選擇。

6、要留有餘地。
孩子交友需要引導,但他們自已也需要做出一些決定,選擇朋友時,父母應給孩子留有選擇的餘地。父母都不希望孩子交上壞朋友,只要沒有危險,最好讓孩子自已決定哪些友誼可行,哪些不可行。

7、尊重個性差異。
並不是所有孩子都需要很多的朋友,有的孩子有一兩個朋友就足夠了

8、傳授給孩子交往的技能。
家長應教會孩子學會使用介紹用語、招呼用語、與同伴協商用語、道謙用語等。
為了加深友誼,家長應提醒孩子記住朋友的生日。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etma-lady/article?mid=1186&prev=1191&next=1133&l=f&fid=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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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裡,父母如何加強幼兒的信心, 提升他們在外的人際關係呢?作者:yoyo

最重要的是,父母與幼兒要有良好的關係, 因為幼兒的第一層人際關係是與父母建立的, 這也是他們最在乎的關係。親子關係穩定, 孩子才有信心及能量發展與其他幼兒的關係。在這過程, 父母可以做什麼?

l. 多一分身教,少一分打罵: 相信許多父母一定常發現幼兒會模仿大人的言行,不趁此機會, 讓孩子學習如何適當表達情緒及想法?否則,我們自己打罵小孩, 卻要求孩子不可以打罵別人,這不是很矛盾嗎?

2. 多一分詢問,少一分指示:培養幼兒的表達及思考能力, 讓別人瞭解他們的需求,適度的讓幼兒學習做選擇。 例如問他要玩什麼遊戲?穿哪一件衣服?要吃哪一種水果? 要挑什麼顏色等等。

3. 多一分解釋,少一分命令:讓幼兒學習瞭解別人的想法, 所以當需要幼兒配合我們的想法去做事時,盡量先讓他們瞭解原因。

4. 多一分引導,少一分指責:當幼兒有不適當行為時, 先瞭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幫助他們學習說出自己的困難, 然後引導幼兒學習解決問題,提升能力及掌控感。 例如當幼兒打人時,家長可以先瞭解發生什麼事, 幫助他學習說出當時的心情及想法。然後想想生氣時可以怎麼辦, 才不會讓自己及別人倒楣。

5. 多一分自然結果,少一分處罰:當幼兒不小心闖禍時, 讓他體驗事情產生的自然結果。例如孩子打翻水杯時, 考量他的收拾能力,讓他適度的學習如何善後。

6. 多一分激勵,少一分干預:鼓勵幼兒從做中學,從失敗中學, 一方面接受失敗的過程,另方面累積成功的經驗。

7. 多一分主動關懷,少一分被動拒絕:主動關懷幼兒的感覺, 多給肢體上的接觸,或盡量撥時間陪他玩。

幼兒從個人慢慢發展與他人的良好關係,需要一些能力, 也需要時間。有時他們的表現或許不是那麼令爸媽滿意, 但是家庭的人際關係是幼兒發展人際關係的基礎, 相信有爸媽的陪伴與關懷,孩子將會逐漸產生對自己及他人的信心, 並懂得如何跟別人相處。
                            本文章摘自 BabyHome寶貝家庭親子網 時間:2007-07-31 10:41http://www.babyhome.com.tw/ mboard.php?op=d&sID=1314664& bid=2&r=6
資料來源http://kp6355.pixnet.net/blog/category/136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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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林欣慧(美國休士頓大學維多利亞校區課程與教學系助理教授)】
34歲的幼兒,已開始脫離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模式,逐漸對周遭的人產生濃厚的興趣。他會特別喜歡跟年紀相近的孩子一起玩。他選擇的朋友,通常就在他的身邊。例如是坐在他的旁邊,或是正好今天跟他一起搭積木的那個人。
等到了幼稚園大班的年紀,孩子開始懂得朋友之間特殊的情誼,他們就可以一起玩遊戲、分享共同的嗜好。這時,結交新朋友的速度減緩,對象也較有選擇性,友誼的品質變得較深厚。
朋友是玩伴,更是學習對象
同儕關係對兒童整體的發展是相當重要的,朋友不僅是玩伴,同時也幫助孩子滿足其他的需求。透過與朋友交往的過程,孩子學會一些待人處事的態度及方法。例如怎樣加入新團體、結交新朋友、參與團體、與人共事,及如何面對競爭與衝突。
雖然孩子也可以從與父母、老師,或其他的大人的互動中,學得一些經驗。但是成人與兒童的關係,通常是上對下的方式,成人具有較多的權威,孩子多半是服從和聽令行事。但是,孩子與同儕之間是一種平等的關係,能提供更多的機會練習協調及自主。
擁有好朋友,生活更快樂
大多數的孩子,都有一兩個,甚至幾個好朋友。友誼滋潤了孩子的生活,使他們感到快樂。不過,根據美國一些兒童友誼研究的結果顯示,大約有一成的孩子卻沒有朋友。這些孩子有的是因為極度的害羞,不擅與人互動,在無形中被同儕忽略了。更有一些孩子被班上的同學列為「拒絕往來戶」。那麼,該如何幫助孩子結交朋友呢?
參與團體活動是交朋友的好方法
結交新朋友,最好的方式是從參與團體活動開始。例如一群人一起打球、玩遊戲。從正向的互動開始,化解因陌生所產生的尷尬,讓彼此有機會認識對方。正常的孩子了解建立友誼需要時間,他們有信心,願意等待並且配合對方的步調,逐漸成為好朋友。
想讓孩子有機會跟別人相處,可讓孩子邀小朋友到家裡來玩,儘可能讓孩子有真正的互動。年紀較小的孩子,可以堆積木、扮家家酒。儘量避免讓孩子玩電玩、或網路遊戲,因為這些遊戲,往往讓孩子沈溺於反射動作,及過度在乎輸贏,孩子之間反而沒有真正的互動。
培養孩子具備好人緣的特質
此外,人緣好、受歡迎的孩子,通常具有較多正向的人格特質,例如:懂得關照別人、尊重別人的看法、接納不同的意見、支持他人決定、不惡意批評、能夠跟別人合作、誠實、忠誠、負責、及幽默。他不一定要具備上列每一項的特質,但是多具備幾項這樣的特質,會讓孩子更容易結交朋友。
父母如果想知道自己孩子與同儕的關係,平時應多和孩子聊天。也可以多觀察孩子與他人互動的情形,利用機會教育,加以輔導,指出孩子正向且被人喜愛行為,如果發現負面的行為時,也應和孩子討論。 
資料來源http://kp6355.pixnet.net/blog/category/136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