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合約-這個很重要. 千萬不要因為是熟人而感到不適或嫌麻煩~一定要簽哦.切記~保障自己~同時也是保障保母權益~(可如此告知保母)
晚點接.或是假日臨托.建議妳還是補貼保母鐘點費吧!-------.因有些保母雖口頭答應可免費接受臨托.但心裡卻不那麼想.就會在家長背後說三道四或拿孩子出氣....
一般來說年終是給一個月
但會按比例給
3節的部份也是要說清楚
還有托育的內容是否有包含洗澡及副食品
還有托育的時間都要寫清楚
這都會因時間的長短或要求的多寡而影響月薪
再來~~~
保母或家長請假的問題也是要寫清楚
小孩發生狀況時的緊急連絡人也要寫清楚,這點最重要!!
通常都會提醒保母和家長
簽約的內容要註明
訂金的收取也是必要的
當保母毀約時必須將金額全數退還
家長毀約則訂金沒收
真的有沒有緣很重要
要不要托育請說清楚講明白
才不會互相擔誤唷!~
這份合約是制式的~
可以保障保母~當然寶貝也有~有不足的可以加註~
過多的還是可以跟保母商討~
比方上面的費用~
多出來的項目並不是每一樣一定都要收到齊~
沒有用兒童局給的合約
審核還是有通過
不一定要用兒童局的合約
而且內容可以依需要作修改
再次確認了..
契約書可以依照雙方需要修改
只要雙方認可蓋章就行了
"簽約"對雙方都有個"保障"及"依據"~
家長希望遇到好的保母 而保母也希望遇到好的家長呀!
只要能多多站在彼此的立場為對方設想~其實最受惠的還是我們的寶貝孩子.不是嗎~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eqJLKqGGkPGKzKC5yk9/article?mid=14886&prev=15020&next=14789&l=f&fid=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