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潔雨 出處:MamiHome媽咪窩
準爸爸、準媽媽如果評估寶寶出生後沒辦法親自照顧,且親友也無法幫忙,那麼選擇合適的專業保母為當務之急。而爸媽可以透過哪些管道找尋?以及接送時間、花費、托育環境、保母的專業和素質等等,這些都必須一一考量。
什麼情況下需要選擇托嬰?
每個孩子都是爸媽心中的一塊瑰寶,大多數爸媽也都希望能自己照顧孩子,但到底應該當個全職爸媽,或是直接選擇托嬰呢?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托育服務組組長吳珮芳表示,準爸媽首先應評量自己對於孩子成長環境、教養方式的期待及經濟狀況,如果無法自己帶,則必須考慮是否由親友或保母擔任照顧之職。此外,也要衡量自己的時間,再決定托嬰方式。例如家長從事的是輪三班的工作,那麼即便想自己照顧,也無法做到;而如果長輩也住的遠,送托距離過長,也只能將就其他托育方式(如保母、托嬰中心);或有些夫妻都在作生意(例如夜市工作),如果將孩子帶在身邊,這樣的養育環境以及工作時間,對孩子也不是很好。
假如決定找保母,建議盡早做準備,最好懷孕期間就開始找,以免孩子生下來後才手忙腳亂。同時建議從住家附近的保母找起,或選擇離公司較近的區域,一切以方便接送為優先考量。
透過哪些管道找保母?
網站搜尋‧內政部兒童局全國保母資訊網(http://nursery.cbi.gov.tw/)
好保母怎麼選?
當透過專業保母機構查詢到幾位適合人選時,爸媽應檢視哪些部份,為寶寶尋找到一位好保母呢?第一步:擬定送托計畫
一旦決定找保母,爸媽首先便可擬定初步送托計畫,包括:預定送托時段、距離、預算上限、對保母的期待、希望保母收托人數上限為多少等等。
第二步:進行電話溝通
初步與幾位符合需求的保母,進行電話溝通,確認保母收托人數、收費、時段配合等等。
第三步:仔細觀察
針對幾位條件最接近自己期待的保母,做進一步約定面訪時間,進行實地拜訪了解。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副教授涂妙如表示,環境整潔、居家安全、空間規劃等等,都是家長必須觀察的環節。以下是爸媽必須仔細觀察的項目:
‧居家環境的整潔與安全
1.觀察保母家的環境是否乾淨整潔、經常消毒。
2.適當的空間規劃。是否有寶寶專屬的睡眠空間、有準備孩子的玩具、書籍?
3.完善的安全設施。例如家具是否有銳角?有沒有將危險物品往上擺?廚房是否有安全柵欄?小孩一樣的高度處是否有危險物品?
4.保母的個人衛生。包括指甲是否有修剪?穿著方面是否有危險(例如戴胸針、耳環、項鍊等)?
‧保母本身條件
可看看保母的證照,並提問有關嬰幼兒照顧的相關問題,以了解保母是否具備專業知識。此外,保母的個性也應該納入觀察重點,訪談中可觀察保母的說話語氣、態度、肢體動作等等;並且可提問一些相關問題,例如請保母說明她的托育計劃、如何規劃一天的時間等,以了解保母對照顧寶寶是否已經有完整的準備。同時也要了解保母本身是否有抽菸、酗酒等習慣。
‧家庭概況
須了解保母家庭的基本狀況,例如:婚姻狀況是否複雜?家庭是否和諧?經濟狀況如何?是否有負債問題?保母家庭有哪些成員,他們是否支持保母的工作?
‧保母托育狀況
同一時段受托2歲以下兒童不可超過2人;總受托兒童不可超過4人。
吳珮芳組長特別提醒家長,最好能看到保母家中的所有成員,所以建議下班後再做一次訪視,不要只去一次就做決定。
第四步:擬定「寶貝照顧合作書」
決定將孩子送托保母後,是家長與保母分工合作的開始,別忘了將彼此權利義務經過雙方確實討論後,具體記錄下來,並簽訂書面合約。簽訂合約最主要是在日後有約定事項模糊時,可供作參考,以減少雙方的誤解。
政府提供了托兒契約範本供家長參考使用,爸媽可到臺北市政府托育服務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下載,或向臺北市托育資源中心索取。
民國97年4月開始,內政部兒童局開辦「托育費用補助」計畫,規定在申請文件中要附托兒契約書之後,更多家長和保母開始注意簽訂契約的重要性,因此,為了使「托兒契約範本」更便於家長及保母參考使用,再次進行修正,並更名為「寶貝照顧合作書範本」。
合作書列得越詳細,對雙方越有好處,而且有些事項萬一疏漏,很可能發生無法挽救的後果,例如未說好哪些人可以接送,萬一夫妻已離異,孩子由非監護人接走,可能衍生許多糾紛;又如因感染腸病毒必須停托時,到底要不要退費,也是個問題;而寶寶發生緊急狀況時,如果沒講好該送哪家醫院,也會產生爭執;也有一些家長經常不定時前往保母家探視,造成保母很大的困擾和壓力,這些都必須在事前做詳盡的約定。
「寶貝照顧合作書」的內容是雙方可以隨時討論和修正的,如果有不足之處,可在達成共識後再增列進去,而不是非得依據範本內容不可。
當一切進行順利,並已做最後確定,保母若有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保母會回報給社區保母系統的承辦單位,如社團法人台北市保母協會,再由協會派人進行訪視。
★可以找和自己同調性的保母
社團法人台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許康琦輝建議,爸媽可以找和自己同調性的保母,例如生活背景、生命態度,甚至興趣等等都差不多的保母,這樣孩子不管在保母或自己家裡,生活方面會比較一致,適應上較沒有問題。★寶貝照顧合作書範本
家長與保母在簽訂合作書中建議必須清楚註明的事項包括:
‧委託期間。
‧托育地點、接送時間、可以接送的人。
‧委託內容
1.保母應提供的服務(如:生活照顧及保護、調理寶寶飲食、清洗孩童收托期間換洗的衣物等)。
2.家長要準備的物品(如:尿布、衣服等)
‧委託責任:保母在照顧期間要盡善管理事項,妥善維護孩童安全,並給予適當照顧。
‧委託的報酬
1.托育費用:包括如何計算、付款時間及方式。
2.不另外付費的項目。
3.保母代為採購的項目。
‧停托
1.停托時要如何計算費用。
2.保母請假應於多久前告知。
3.連續停托多久,保母得終止契約。
‧緊急事故的處理
1.孩童發生急病、重病或意外事件時,保母應立即予以適當救護,並立即通知家長。
2.緊急聯絡人、緊急就醫應優先送哪些醫院。
3.緊急事故處理費用由家長負擔。
‧契約終止及繼續
1.一方想終止契約應該在多久前提出。
2.一方違約時如何處理、違約時如何賠償。
‧爭議處理
1.盡量以協商方式處理。
2.一方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時,他方應該配合。
3.若進行訴訟,雙方同意以哪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小額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