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動靜兩相宜--適合2~3歲孩子的玩具


滿兩歲的孩子,對於自己的身體已較能控制並運用自如,他正處在尋求獨立而又仍需仰賴大人的轉換時期,常常是自信超過實際具有的能力,而造成挫折與衝突。例如,他明明需要人幫忙移開玩具火車的障礙物,可是,當你去幫他時,他卻會大聲叫「我自己會做」。我們也常看見,孩子一步步地走上滑梯的頂端,擺出一副「我不需要任何幫助」的姿態,但幾秒鐘之後,他卻停在上頭不敢下來,得靠父母運用技巧去為他解圍。像這類層出不窮的事件,不只是孩子在測試自己能力的極限,也是在考驗父母耐性的極限。所以,常會有人稱兩歲到三歲是讓人生氣又惹人憐愛的「可怕」年紀。
  
透過跑、跳、走、攀爬、穿越等活動,孩子發展出對自己身體的感覺,運用大肌肉,及發洩用不完的精力。例如:低矮堅固的滑梯、幼兒專用有靠背、有扶手等安全措施的鞦韆椅、可以乘坐的四輪車子,及能讓孩子爬進爬出的厚紙箱都有此功能。
  
另外,不管是在室內或在室外,球對孩子而言,是既好玩又有幫助的玩具。只要大小、輕重、距離合適,他不但會丟球,也能練習接球。像海灘球、軟皮球等都能讓孩子從追逐、踢、丟、投射中獲得無窮的樂趣,也能訓練孩子統合頭腦命令與肢體動作;眼手、眼腳協調,及運用力量的技巧。
  
孩子的雙手是閒不住的,透過手的活動,不但能帶給他遊戲的樂趣,同時他的骨骼肌肉、日後握筆寫字的技巧、及照顧自己生活起居的動作能力,都可以藉此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例如:讓孩子敲敲打打的工作、連成串的珠子、簡單且片數少的拼圖,都是適合這個階段的好玩具。
  
看孩子的扮演活動,我們不應該認為那只是好玩、可愛而已。孩子藉著扮演活動嘗試真實生活中無法承擔的角色,享受那些角色所帶來的權力與控制的樂趣。從扮演活動中,我們常常能看出孩子對某一特定角色的認識與詮釋。而且,扮演活動需藉助語言的表達及想像力的發揮,因此對孩子語言能力的發展、創造力的提昇有長遠的影響。另外,扮演也常是孩子表達或克服恐懼、氣憤、焦慮的方法,對情緒的穩定有相當大的助益。
  
扮演,也就是把甲當成乙的符號遊戲。這個年紀的孩子所需要的玩具即使不是實物,它也必須是與實物造型非常類似的玩具。對於年齡較大的孩子,或許可以拿一塊木頭當一輛車子,但是,對兩歲多的孩子,一輛看起來像真車子的玩具車才能被認定是車子,也才具有激發想像力的可能性。所以在這個時期,積木只有搬運、堆砌、推倒的操作功能,要拿來當扮演玩具仍嫌抽象。
  
對任一個年齡層的孩子,水永遠是好玩的。尤其是炎熱的夏天,大概沒有一個孩子會不喜歡玩水、玩沙。不論是其質地、流動、或碰觸後的反應,都能提供孩子豐富的感覺經驗,和自由創造的樂趣。而這些實際的經驗使原本抽象的濕、乾、冷、熱、粗糙、平滑、軟、硬等形容詞變得有意義。加上一些能倒、撈、挖、壓、挫的工具,更能增加玩的樂趣。
  
許多父母常抱怨,有配件的玩具或拼圖若有部分遺失,整個玩具就報銷了;另外,丟得滿地都是的玩具,不但危險也很不容易清理。建議您準備一些裝玩具的大盒子,將收拾清理的工作,變成歸類、競賽的遊戲,在愉快輕鬆的遊戲中養成收拾的好習慣。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eqJLKqGGkPGKzKC5yk9/article?mid=16917&prev=17168&next=16879&l=f&fid=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