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上班也能餵母奶嗎?


上班也能餵母奶嗎?

  母乳是大自然中唯一針對嬰兒設計的食物,吃母乳的嬰兒比較健康、聰明,所以聰明的媽媽應該哺餵母乳。

  餵母乳在坐月子期間哺餵母乳的方法與一般婦女無異。但回到工作崗位後,必須把嬰兒托給別人時,只要事先將母乳擠出收集並冷藏或冷凍,交由家人或保姆回溫餵寶寶,返家再繼續親自哺餵母乳即可。別浪費了上天所賜與寶寶的最佳食物。

儲存母乳的方法

◎ 您可在上班之前或是前一天晚上先擠好乳汁保存,當您上班時交給保姆餵寶寶吃;也可以在上班休息時間擠奶,放在冰箱或是自備的冰桶內,帶回家讓寶寶第二天吃。
◎擠出的乳汁要置放於蔭涼處,您工作的地方如果沒有冰箱,可用保溫瓶或保溫箱。如您用保溫瓶,可一早就裝進冰塊,讓瓶子冰冷,然後倒出冰塊,裝進乳汁;如用保溫箱可裝些冰塊在底下,然後把裝好乳汁的容器放上面,這樣冷藏直到回家。

母乳儲存時間

◎ 奶水置於室溫,初乳可存放12~24小時,成熟奶可存放6~10小時。
◎奶水置於冰箱之冷藏室內,成熟奶至多5天。
◎ 奶水置於冰箱冷凍庫(與冷藏室同門)內,可存放2週。冷凍庫與冷藏室不同門,則可存放3~4個月。獨立之冷凍庫,恆溫零度,可存放6~12個月。
◎在冷凍庫解凍但未加熱之奶水,放於室溫4小時內可使用,放於冷藏室24小時內仍可使用,但不可再冰凍。
◎ 以溫水加熱之解凍奶放於冷藏室4小時內仍可使用,不可再冰凍。
◎將擠出之乳汁直接放入有蓋的清潔玻璃瓶或塑膠瓶或母乳袋中,密封好,並預留一些空間以便乳汁冷凍後膨漲。擠一次奶以用一個容器為原則,在容器外貼上擠奶日期和時間。
◎ 母奶經過冰凍後便分層而不均勻,須輕輕搖勻。假如母奶是少量裝的,可混在一起,放於流動的溫水裏,使其達到適溫,再用奶瓶或湯匙或杯子餵寶寶,不要放在火爐上或微波爐內直接加熱,以免過熱破壞了養分。只要溫好寶寶要吃的量,不夠再添加。
◎擠奶的次數要看您離開寶寶時間多久而定,通常兩次擠奶的時間間隔最好不要超過4小時,如果您的寶寶剛出生不久且吃的較頻繁,那麼擠奶的次數就要更多,才不會有漲奶的痛苦或漏奶的現象。如果乳汁在不適當的時候流出來,而無法擠奶,可以彎曲手臂,用手臂稍微用力壓住乳頭一至二分鐘即可止住,但這種方法不能常用。
◎ 不要因為母奶在開始擠時比較少而灰心,熟練後就可擠出足夠的母乳量。每一次擠的量不一定一樣,有些媽媽在餵奶以後,還可再擠出30 ~ 60cc的奶汁出來,因餵奶以後,乳腺通了,乳汁較易流出來。
◎母奶雖然比其他的奶較不易滋生細菌,但仍應使用清潔的奶瓶、奶嘴、杯子、湯匙。
◎教導保姆哺餵母乳的重要性及冰過或冷凍奶的使用方法,使其能配合。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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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媽媽漲奶怎麼辦?

  哺餵母乳的上班族媽媽因上班時無法餵奶,所以常會漲奶,有必要學習漲奶時的處理方法,待下班後將擠出的乳汁帶回家給寶寶吃。擠奶的方法如下:

一、手擠法:
  此法最有效方便,任何哺乳婦女都應學會這種方法,使乳腺分泌暢通,紓解乳脹。其方法如下:

◎徹底地洗手。
◎舒服地坐著或站著,將盛奶的容器靠近乳房。
◎將雙手呈C形狀,拇指在上,四指在下,放在乳房上方乳暈處。
◎大拇指及食指往胸壁內壓。
◎以大拇指及食指壓乳頭後方的乳暈,如此才能壓到乳暈下的輸乳竇。
◎壓擠時應該不會痛,如果會痛,可能是技巧不對。剛開始可能沒有奶水,但是擠壓幾次後,奶水開始滴出,如果噴乳反射活躍的話,奶水會如泉水般噴出。
◎以同樣方式擠壓各個方向,以確定乳房的奶水都被擠出。
◎一邊至少擠3 ~ 5分鐘,直到流量變緩,換邊擠壓,兩邊乳房可交互擠壓,可以同側或異側手擠乳房並可換手。
◎手指不要沿著皮膚滑動,不應擠壓乳頭,壓或拉乳頭就如同嬰兒只吸乳頭一樣,是無法吸出奶水的。
◎剛開始幾天,奶水可能不多,而且擠奶可能要花20~30分鐘,短時間內無法擠完。
◎將擠出之乳汁直接放入清潔玻璃瓶或塑膠瓶或母乳袋中,密封好並預留一些空間以便使乳汁冷凍後有膨脹空間。

二、擠奶器使用法:
  多數職業婦女喜歡用這種方法,若技術熟練,耐心收集,可以收集到120cc的乳汁。市售擠奶器種類很多,應仔細閱讀說明書。其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次使用時,吸奶罩杯必須分解後再放入沸水中煮十分鐘消毒。
◎每次使用後應徹底清洗並晾乾。
◎經常保持清潔乾燥以備隨時使用。
◎可兩邊乳房交替抽吸,若無乳汁流出,以熱敷按摩或深呼吸後再抽吸。
◎ 儲存容器用塑膠瓶或玻璃瓶都可以。奶水於冷藏室涼了之後再放入冷凍庫。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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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干擾哺乳 最高罰3萬

更新日期:2008/05/29 04:09
立法保障哺乳權 不得干擾或驅離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首創全國風氣,賦予婦女在公開場合哺乳的權益,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天一讀通過「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若民眾有任何干擾母親餵母奶或驅離哺乳的行為,將可能面臨五千元到三萬元的罰鍰。

條文將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關婦女哺乳的觀念再予以提升,法案主要提案人是民進黨議員周柏雅,他表示,立法主要用意,在保障哺乳的基本人權,不僅是嬰兒的基本人權,也是母親的基本人權,工商業都會區,國內外都曾發生過有民眾驅趕婦女哺乳的案例。

北市議會昨天一讀通過的「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主要條文包括「婦女於本市公共場所哺育母乳時應予尊重,任何人不得有禁止、驅離或其他干擾其哺育母乳之行為」,否則將處以五千元到三萬元的罰款。

公共場所未設哺乳室 可連續處罰

此外,北市員工人數一百人以上的政府機關、學校、二十床以上的醫院、火車站、客運轉運站、航空站及捷運轉運站、樓地板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衛生局認定,有必要並指定公告但未設哺乳室者,將罰款一千元到五千元,並得連續處罰。

最快年底前 北市可率先全國實施

衛生局長邱文祥表示,立法保障母親哺乳權益,是希望能由北市來帶動國人重視哺育權,這項立法觀念領先全台,也希望民眾能夠正視哺育環境的改善。這項法案若能在六月底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將可在公告三個月後實施,北市最快年底前可率先全國實施。

周柏雅表示,兩年前台北故事館曾發生工作人員驅趕哺乳婦女的案件,因此才會提案立法保障,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有「母嬰親善醫院」概念,對胎兒在母體內成長、出生時呼吸第一口空氣、吸入第一口母乳等等都有保護規定,他則是把「母嬰親善醫院」的概念引申為「母嬰親善社會」。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a26567485/article?mid=193&prev=209&l=f&fi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