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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過度保護孩子
在台灣,父母對孩子過度保護、過多限制的問題比較普遍。 倘若父母極少給1歲內的孩子,提供練習坐、爬、站立、行走的機會,孩子醒著時,也常常是抱在懷裏,或讓他們躺在床上,這種的過度保護和過多限制,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主動探索和認識外部世界的機會,阻礙了他們的心理發展。記得有一個大學同學,每到放假的時候,她媽媽都會來學校幫她把床罩、被套等收回家洗,而開學的時候,則會來幫她把床鋪好,並打掃清潔;而另一個朋友更誇張,只出差幾天,他的媽媽便整夜睡不著覺。這些,大概都和小時候的經歷息息相關吧。 其實,我們不妨學學歐美國家的父母,多給孩子一點自由,讓他自由地在地上爬,學走路時,跌倒了,讓他自己爬起來,而不要壓抑孩子們獨立性活動的意向,應該解放他們的手腳,讓他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儘早培養他們的獨立自主性。換言之,凡是兒童自己能做的,就應該讓他自己做,而不要代替他,這是一個教育原則,家長的包辦代勞,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學習、發展的機會。 當孩子長到2、3歲時,就會有要求要自己做的強烈意願,這時,家長應該要因勢利導,從訓練孩子日常生活的初步自理能力開始,一步一步地在這個過程當中,培養起孩子的獨立性;而實際上,在幼兒期,獨立性培養的最主要內容就是自理能力,自己做自己能做的事情。 到了5、6歲,家長的要求可以再高一點,藉此逐步地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獨立生活能力和自己動手做的勞動習慣。 只是,在培養孩子的獨立性時,家長首先要認識到,年齡小的孩子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從不會做到會做,從做不好到做得好,這是一個必經過程,我們不要怕孩子做不好,更不應為求全而予以責備,只要孩子去做,不管這件事做得怎麼樣,我們都應該鼓勵,因為有了鼓勵,孩子就感到「我行」,有了自信,進而更願意去做事,這才是最重要的,也是培養孩子獨立性的一種動力來源。 4.培養孩子具責任心 此外,家長們在培養孩子獨立性的同時,也應該重視孩子責任心的養成,因為要孩子能夠持之以恆地將某件事情獨力做完、做好,其主要動機即來自於對所做事情的一種責任心。孩子由於年幼而缺乏知識和經驗,經常容易造成一些過失,這毫不奇怪,但關鍵是家長要藉由幫助孩子處理過失的過程,使孩子真正懂得什麼是責任,怎樣做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只要孩子有一定的能力,家長就應該捨得讓他自己承擔責任,此舉既可鍛鍊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又可體現出現代父母的真正愛心。 5.嘗試讓孩子自決 不過,培養孩子的獨立性,並不僅限於讓孩子自己吃飯、穿衣等等,還應該為孩子創造機會,讓他能自己拿主意、作決定,自己解決一些問題。 有些家長可能會問,小孩子那麼一點點大,他能決定什麼,解決什麼問題呢?還不如家長自行解決呢!其實不然!讓孩子學著作決定,可以從一些很細小的事情開始,比如,讓孩子自己決定今天穿什麼衣服;晚上吃什麼菜,可以讓孩子提建議;雙休日到哪兒去玩,也可以問問孩子的意見,然後通過家庭會議討論決定......這些都是培養孩子獨立抉擇能力的機會。總而言之,凡是能讓孩子參與的就讓孩子參與,把孩子當成家庭中平等的一員,這不僅能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對於其他良好品質的養成,也有一定的幫助。 Tips:千萬不要心太軟 在家庭生活中培養孩子的獨立性,除了觀念須具足外,還有一個很關鍵的前提要注意,那就是家長一定要戰勝自我,不要一看到孩子哭鬧、求助就心軟妥協,甚而棄械投降,放棄要求;切記,教育孩子不能聽憑感情用事,必須著眼於孩子的長遠未來幸福,以及終生發展。(完)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6iCm4TORExSCE__7u24-/article?mid=283&prev=284&next=282&l=f&f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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