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

兒童防墜條款 立院三讀通過

兒童防墜條款 立院三讀通過


為了防止兒童墜樓意外再度發生,立法院院會今天(1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修正案,規定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可在自家窗戶或陽台裝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以保障兒童安全。
根據統計,去年共有12起兒童墜樓案件,造成5死、7重傷的不幸慘劇。立法院院會1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修正案,同意住戶可以在自家窗戶或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
提案立委王育敏表示,法案三讀通過後,將可使更多孩子受到保護。她說:『(原音)我們現在的住宅型態都是高樓大廈,過去兒童墜樓死亡的案件非常多起,我相信立法院今天通過的兒童防墜條款,將來可以保護更多的孩子免於墜樓的危機跟危險。』
王育敏表示,許多家長擔心家中孩子的安全問題,但受限於大樓管委會規定,無法設置防墜設施。現在院會三讀通過防墜條款後,也等於是家長的安心條款。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85%92%e7%ab%a5%e9%98%b2%e5%a2%9c%e6%a2%9d%e6%ac%be-%e7%ab%8b%e9%99%a2%e4%b8%89%e8%ae%80%e9%80%9a%e9%81%8e-041900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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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防墜條款 立院三讀通過

〔本報訊〕立法院今天通過三讀,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草案,內容指出,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可裝置「不礙逃生」的防墜措施,保護小孩。

 由立委王育敏提案的「兒童防墜條款」今天在立院通過三讀,公寓大廈內若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可設置不礙逃生、且不突出牆面的防墜設施。

 另外,鑒於市場的「兒童防墜設施」種類很多,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內政部應在1個月內公告,明確標示「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於外牆面防墜設施」的認定標準。

 立委王育敏則說,許多家長擔心家中幼兒,但欲在家中裝外窗,卻常因「影響美觀」等被制止,修法是希望預防兒童墜樓悲劇再度發生。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93498&type=%E6%94%BF%E6%B2%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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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家有未滿12歲童 可裝防墜設施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增訂兒童防墜條款,明訂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外牆開口或陽台可以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讓這些住戶可以不必再受制於管委會限制。
不過,修正案也規定,當「防墜設施」設置理由消失(小孩長大,家中已無12歲以下兒童)且不符合設置規定時,區分所有權人就應改善或回復原狀。立法院還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在一個月內公告「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的認定標準,並廣為宣導。
管委會不得限制裝設
民眾為了保護孩童,常會在自家窗戶或陽台裝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卻往往遭到公寓大廈管委會決議要求拆除,或被地方政府開罰,形成兒童安全疑慮。推動這項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如今立法院通過「兒童防墜條款」,是伸張育兒家庭的居住正義,有助於預防兒童墜樓意外,讓兒童居家安全更有保障。
小孩逾12歲須回復原狀
此外,鑑於部分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出現委託特殊份子代理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擾亂會議進行,威脅住戶安全,或有心人透過蒐集委託書,掌控大量選票,控制管理委員會選舉結果,立法院昨還通過將現行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會議的規定,限縮為只能委託配偶、直系血親或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出席。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7/today-life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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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家有未滿12歲童 可裝防墜設施

為預防小孩發生墜樓意外,陳先生在住家裝設隱形鐵窗,管委會認定他違反規定,要求拆除,於是向立委陳情。 (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增訂兒童防墜條款,明訂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外牆開口或陽台可以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讓這些住戶可以不必再受制於管委會限制。
不過,修正案也規定,當「防墜設施」設置理由消失(小孩長大,家中已無12歲以下兒童)且不符合設置規定時,區分所有權人就應改善或回復原狀。立法院還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在一個月內公告「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的認定標準,並廣為宣導。
管委會不得限制裝設
民眾為了保護孩童,常會在自家窗戶或陽台裝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卻往往遭到公寓大廈管委會決議要求拆除,或被地方政府開罰,形成兒童安全疑慮。推動這項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如今立法院通過「兒童防墜條款」,是伸張育兒家庭的居住正義,有助於預防兒童墜樓意外,讓兒童居家安全更有保障。
小孩逾12歲須回復原狀
此外,鑑於部分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出現委託特殊份子代理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擾亂會議進行,威脅住戶安全,或有心人透過蒐集委託書,掌控大量選票,控制管理委員會選舉結果,立法院昨還通過將現行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會議的規定,限縮為只能委託配偶、直系血親或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出席。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eqJLKqGGkPGKzKC5yk9/article?mid=19913&prev=19915&next=19898&l=f&f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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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媽咪育兒新知|作者 rainhorse
「幼童遭父親倒車時輾斃」、「男孩被窗簾繩索勒斃」、「孩童玩火釀災」等怵目驚心的新聞標題,不斷提醒父母:看似最安全的家,往往是危機四伏的場所。我們不可能時刻伴隨孩子的身邊,但絕對有責任不讓他們在家裡遭遇危險。

免費的玩具不一定好
澳大利亞 Kidsafe NSW 機構的執行長克莉絲汀‧厄斯肯 (Christine Erskine) 表示,迎接新生兒的興奮之情常使大人忽略了危機預防。當父母收到熱心親友贈送的嬰兒物品時,要做適齡篩檢;留意二手嬰幼用品或玩具所隱藏的危機:使用前先看看是否有剝落或損壞的部分,有的話便加以修繕或縫補。

讓孩子安全睡覺
勿選購拉繩過長的音樂鈴 (美國玩具安全檢驗標準建議嬰兒玩具拉繩不超過 7 英吋、約 17.8 公分以內),以免繩子纏上寶寶的脖子;移開寶寶口鼻旁的被褥,也別讓他的頭卡在小床柵欄,因為一歲以下的幼兒最常遭遇的意外就是「窒息」。別讓嬰兒滾落床;如果寶寶與父母同睡在一張床上,翻身時得小心,別壓傷了孩子。

帶孩子安全洗澡
替嬰兒洗澡時要先放冷水再放熱水,別讓寶寶被燙傷;永遠不要讓寶寶單獨留在浴室裡,以免發生溺斃憾事。沐浴前,將所有物品和衣物準備好再讓寶寶下水;若擔心漏接電話,可將電話的無線子機放在一邊,以擴音接聽,或是固定寶寶沐浴的時間,請親友避免在這段期間打電話過來。家中若是有較大的寶寶,別只讓他與小嬰兒待在浴室裡;洗完澡後要把大寶寶帶出浴室,或是拔掉浴缸的塞子,讓他知道水流光、也該出浴室了。
以孩子的角度看世界
當寶寶開始學走路時,家長更要時時提防。根據 Kidsafe NSW 的調查,讓 1 4 歲幼兒受傷的主因分別為溺斃、汽車事故、暴力對待與窒息。「學寶寶爬遍家中檢查吧!」厄斯肯執行長說,她建議家長以孩子行動的方式看看家裡有哪些角落暗藏危機。因為孩子們總會以大人想像不到的方式受傷。

將有毒物品擺高
當我們放下父母的身段,以孩子的高度省視家中,會發現浴室或廚房角落的殺蟲藥劑、洗廁劑等有毒藥品都要放高高,以免孩子碰觸、誤食;換掉任何有毒、有刺的盆景植物,不是只有神農氏愛嘗百草,你家的好奇寶寶也會;客廳的桌巾、布幔都要收短,以免孩子拉扯,導致置於上方的物品掉落、砸在孩子頭上;通往陽台的走道要保持乾燥,以免孩子在爬行時滑倒受傷;移開窗戶下的矮櫃,孩子比你想像中爬得快,他可能會爬上矮櫃、推開窗戶摔下樓。

隨手關上樓梯柵欄
家中若有室內梯,可在階梯處加裝防跌柵欄,並且養成習慣,只要孩子在哪一層樓,就隨手關上防跌柵欄的門,別貪圖一時方便,讓小朋友從階梯上滾落;在孩子靠近柵欄時,請一旁的家人抱開,避免他趁開柵欄門的時候滾下樓梯。
保護幼嫩小手
小朋友會用手去探索家中的每一個角落,包括爸媽不讓他去碰的部份。勇於探險是好事,但爸媽必須先做好防護措施。利用護具防止孩子去碰觸插座,以免觸電;為抽屜加上護夾,不讓孩子輕易拉開抽屜、夾傷小手;利用海綿條、壓克力圓弧角等物來修飾家具和牆壁的銳角,避免割傷孩子幼嫩的手掌、或是撞傷頭部。

閃避發動的汽車
當孩子走得越來越穩,甚至開始搖搖晃晃學騎單車時,家長就為他準備好學習護具吧!跌倒是學習必經的過程,我們不必因噎廢食,只須讓傷害減到最低。另外,父母在停車時也要閃開心肝寶貝,把他抱離車庫和車道;同時告訴他:永遠避開發動的汽車,想要爸媽擁抱的話,先等車子停好再說。

為孩子做機會教育
我們總在當了爸媽之後,回顧幼年的自己,才一身冷汗地發現:孩子能夠平安長大真是不簡單。當孩子上了幼稚園,模仿力漸增,如果不能防止孩子模仿卡通裡的人物行為,就將所有窗簾從拉繩式改成旋棒式吧,小朋友還不太能理解為什麼卡通人物即使被捲成扁扁地仍能死而復生,但現實生活卻不是這樣。爸媽還得藏起一些方便的工具,例如打火機。孩子總對搖曳的火光目眩神迷,家長要告訴他們火災的可怕,用社會新聞事件給孩子來場機會教育;爸媽甚至可以擬定家中的防災逃生路線,帶著小朋友一起演練,居安思危。

家,不只是房子,而是家人安居的所在,讓我們找找還有哪些角落隱藏著危機吧!